藏青基金拟6亿购买国能矿业5%股权 藏格矿业跌2.07%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今日,藏格矿业(000408.SZ)股价收报25.50元,跌幅2.07%,总市值403.01亿元。 

  

  昨日晚间,藏格矿业发布关于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昨日,公司接到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拉萨开发区东义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义资本”)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6亿元人民币向东义资本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矿业”)5%股权。 

  

  此前,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与藏青基金签署《盐湖锂矿投资开发项目之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开发盐湖锂矿资源,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技术、团队以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的领先地位,藏青基金同意:藏青基金所投资包括麻米措矿业在内的所有盐湖锂矿企业在正式投产后,公司及关联公司对藏青基金持有的各盐湖锂矿企业的股权具有优先收购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于2021年10月22日与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藏格矿业投资使用自有货币资金人民币25亿元认购藏青基金的合伙份额,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份额的47.08%,成为藏青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2023年3月7日,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40.8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国能矿业34%股权。 

  

  公告显示,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的股权转让价格由协议各方以目标公司持有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及目标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协商确定。 

  

  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产业发展基金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目标公司持有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日土县结则茶卡盐湖矿区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400002021046220151719,持有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日土县松西区龙木错盐湖矿区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400002022046220153583。 

  

  藏格矿业表示,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盐湖钾肥、碳酸锂的生产与销售,处于锂电新能源产业链的上游,是世界范围内唯一突破从超低浓度的盐湖卤水中提锂并实现工业化的盐湖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本次产业基金投资的结则茶卡盐湖和龙木错盐湖两个矿区含有丰富的锂、硼等矿产资源;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拥有国能矿业5%股权的优先收购权。在有效控制开发风险的前提下,将有利于公司储备优质盐湖资源及未来进一步扩大碳酸锂产能。 

  

  综上所述,产业发展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将为公司在盐湖资源的获取以及主营业务的拓展提供坚实的支持,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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