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武汉晚报报道,市民高先生反映,2021年1月,手机被8岁外孙小陈(化名)拿去玩,查询消费记录得知,外孙已在游戏里充值了4000多元,这是小陈在玩一款叫做“超级精灵手表”的游戏时,用于充值购买游戏内“钻石”的费用,收款商户是深圳一家科技公司。高先生找到游戏公司希望协商退款,游戏公司称会在核实后处理退款事宜。然而在他提供资料后,游戏公司对退款一事再无回应。2021年至2022年,高先生又多次将问题反映给深圳市消委会,对方给出的答复是与该公司协商未果,希望高先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14日,该游戏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未成年人充值退费问题需由其他部门处理。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可添加QQ发送相关资料用于审核。下午4时左右,该工作人员表示,已联系高先生办理退款事宜,预计将退费4077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深圳墨冰科技有限公司为《超级精灵手表》的游戏著作权人和运营单位。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