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讯 据上交所官网消息,上交所决定终止浙江太美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
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认为,报告期内,太美科技未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未充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结合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上交所决定对太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太美科技是国内领先的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生命科学产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产品和服务覆盖临床研究、药物警戒、医药市场营销等环节。
本次发行前,赵璐直接持有公司9277338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2441%;同时,赵璐通过持股平台上海小橘、上海昆锐、新余浩霖、新余深空、新余七武士、舟山忆瑾、新余诺铭、新余星盟、软素企管控制公司8637714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552%。因此,赵璐合计控制太美医疗科技17915052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3.2994%。赵璐为太美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太美科技本次原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1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太美科技拟募集资金20亿元,用于临床研究智能化协作平台升级项目、临床研究企业端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独立影像评估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药物警戒系统研发升级项目。
太美科技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从展、张骁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