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
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本公司全体股东于2004年 月 日在本公司依法召开了(2004)第 次股东会议。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一、现任股东同意将各自的股权依法转让给新的两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是: 、 ,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二、《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提交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三、《股权转让协议》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由本公司新股东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董事会并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决议自2004年 月 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会决议(参考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完全同意转让方 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会决议0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于二〇〇四年月 日在 依法召开了第 次股东会议,形成并通过(以 比例通过)决议如下:
一、完全同意转让方 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权全额转让给受让方 ,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是 %。
二、股权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三、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四、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
五、 本决议正本一式六份,一份报工商机作关变更登记,公司存档一份,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