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玩游戏花4.7万元 申请退款在等心动网络审核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澎湃新闻报道,内蒙古赤峰市的马先生近日反映,去年12月,他13岁的儿子上网课期间,用妈妈的手机在心动网络“香肠派对”游戏上充值累计金额4.7万余元。马先生在得知后,第一时间给游戏运营方心动网络打电话,但一直没有人接。随后马先生通过“心动游戏”微信公众号尝试联系人工客服,也未能成功。

  

  马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某投诉平台关于心动网络的投诉已超过8000条,其中大部分与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有关。最新的一条投诉发起于3月4日,投诉人因“未成年人玩游戏误充值2592元”要求退款。3月4日,记者联系心动网络相关人员。对方表示,马先生目前已经成功提交了退款申请,公司正在审核中,“预计最快下一周会有结果”。

  

  心动网络官网显示,心动网络是国内极具知名度的游戏公司,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旗下业务涉及游戏研发运营、动画制作、偶像娱乐等多个产业。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事致电心动网客服,经语音提示“客服问题请关注公众号”后,对方接听称自己是保安台并非客服,不负责退款方面的事情,“对此事不太清楚”,无法转接客服,随即挂断了电话。记者进入心动网络微信公众号客服中心的“在线客服”咨询退款事宜,转“人工客服”显示“在排队中”;记者尝试拨打其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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