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达工业终止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

  

  **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据深交所官网3月11日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浙江迅达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迅达工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3年3月3日,迅达工业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迅达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迅达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迅达工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迅达工业专注从事汽车传动系统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专业的金属材料精密产品开发、生产、加工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为盛迅达,盛迅达直接持有迅达工业2,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34.3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潘高杰、潘彰、潘新宇,潘高杰和潘彰系兄弟关系,潘高杰和潘新宇系父子关系。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高杰直接持有迅达工业1,785万股股份,占比30.62%,潘彰直接持有1,015万股股份,占比17.41%,潘新宇直接持有迅达工业700万股股份,占比12.01%。此外,潘高杰、潘彰、潘新宇通过盛迅达间接持有迅达工业2,000万股股份,占比34.31%。潘高杰、潘彰、潘新宇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5,500万股股份,占比94.34%,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迅达工业原拟发行不超过1,9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拟募集资金31,520.02万元,用于阁巷生产基地技改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部件产业化项目(一期)、研发**建设项目。

  

    

  

  迅达工业此次的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赵华、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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