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 长青集团(002616.SZ)今日股价收报5.51元,下跌1.43%,总市值40.88亿元。
昨晚,长青集团披露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青集团公告称,公司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系:自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结合公司整体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此前,长青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和麦正辉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222,583,007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662.98万元(含本数)。长青集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用于以下项目:沂水环保二期扩容项目、鄄城生物质二期扩容项目、铁岭环保扩建一台130t/h生物质锅炉及附属设施工程、阜宁生物质扩建燃气锅炉项目、宾县生物质燃气锅炉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
长青集团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昨晚,长青集团还披露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