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有粉丝问我对于证监会对于邮储银行和中信银行的再融资反馈意见怎么看,是不是监管机构对银行再融资的态度有所变化?
我特意登陆了证监会网站调取了证监会的反馈意见,链接如下:
证监会官网公布的是2023年1月6日~1月12日发行监管部的监管意见。其中,邮储银行的定向增发排在反馈的第一位,中信银行的配股排在反馈的第三位。
其中邮储银行收到11条反馈意见,中信银行收到9条反馈意见。其中,两者相同的反馈意见有8条,分别是:受到处罚情况和影响,高管在集团的交叉任职是否影响自身经营的独立性,理财业务风险,同业业务风险,表外业务风险,监管指标满足情况,贷款五级分类细节,融资的必要性。
对于高管在集团任职的问题,给两家银行的反馈是略有不同的:
邮储银行:
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与控股股东邮政集团存在董事或高管交叉任职的情况;申请人独立董事钟瑞明同时兼任7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相关董事或高管交叉任职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是否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2)钟瑞明同时兼任7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是否符合监管要求,申请人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有效。请保荐机构及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中信银行:
申请人现任副董事长、行长方合英先生于2020年12月起担任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成员、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请申请人说明,上述任职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任职资格,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持人员独立的相关规定。请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如果对比一下股份制银行的标杆招商银行还是能发现差别。招行的董事会和高管也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比如招行的董事长同时是招商局集团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在中远海运集团任高管等。但是,这些董事局的高管并不实际管理招商银行的业务运作,而董事局中唯一的执行董事是招行的行长王良。所以,相比于招行的治理结构,邮储和中信确实要略差一点。当然,这也只是小问题,通过意见反馈应该可以解决。
除了相同的8条内容外,中信银行被要求披露此次配股的配股价格区间,配股数量是否符合相关监管的规定。而邮储银行这边多出的三条分别是:1,邮储银行和大股东邮储集团有部分业务相似或属于同类,是否构成同业竞争。2,邮储银行和大股东之间关联交易金额较大,需要说明其合理性和必要性。3,邮储银行存在多起大额诉讼尚未了结,这些诉讼如过败诉是否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这些问题,两家银行都不存在一票否决的潜在风险。所以,个人判断证监会的意见反馈并不是不支持银行的再融资,只是例行刷刷存在感,表明我们有在干活。实际上,反馈意见如此快发出,恰恰反应了证监会对银行再融资的支持。因为反馈意见发布后,往往批文就会很快下来。
以兴业银行2021~2022年发行可转债为例,兴业银行2021年11月12日披露在10月19日收到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兴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在11月12日将反馈意见的答复上交证监会过审。2021年12月6日兴业银行收到证监会同意发行可转债的批文。2021年12月27日,兴业银行可转债成功发行。
兴业银行从证监会反馈意见发布到成功发行可转债,中间用时2个月零8天。邮储和中信银行在反馈意见排序靠前大概率是1月6日收到的反馈意见,以此类推两家银行应该能在3月底之前完成相关的股权再融资。
两家银行拿到反馈意见说明银行的再融资开闸在望,后面的2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银行业总体上需要维持一定的热度,将估值适当提升。正如我在《银行股2023年展望》中说的那样:“2023年开年到年报前银行可能都会有比较好的表现。因为,好几家银行股的再融资问题希望在年报披露前得以解决。所以,这里需要有服务于再融资的估值修复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