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记者 康博) 任何家用电器都有其生命周期,如果超过其安全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会出现电线老化、电子元件性能下降、有害物质泄漏、能耗增大等问题。并且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带来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
近年来,因家电超期使用而产生的事故越来越多,家用电器超期服役后,其能源利用率也将大大降低。通过模拟家用空调器超期使用后的材料老化、粉尘污染等现象,使用10年后能效将下降40%-50%。
对此,作为家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提出了几点建议,其表示应以家用空调为试点,由工信部出台安全使用年限的标示制度,由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安全使用年限国家标准;厂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具体截止时间,方便指引消费者及时更换老旧家电产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产品,如发生维修问题,厂家可以通过暂停售后服务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更换产品;持续推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范废旧家电交易,严禁超期服役的废旧家电进入二手市场和农村市场。
此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家电保有量已超21亿台,2022年报废量超2亿台,其中,约2400万台流入二手交易市场。二手家电经过长时间使用或者多次不规范维修,质量不受控,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同时,二手家电受环境污染、腐蚀等影响,普遍存在零件性能下降且运转阻力加大等现象,能耗通常比节能产品高30%以上。
在《关于规范二手家电流通市场的建议》中,董明珠表示,要逐步规范或取消二手家电市场,要求二手家电经销商在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以便追溯相关的质量、售后责任。同时出台关于二手家电买卖相关环节的规范要求,如对废旧家电实行“身份证”制度,要求旧家电在进入二手市场前需经责任人鉴定通过并粘贴标志。
二手家电经销商在对外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示其质量、性能、维修等实际情况并承诺售后服务责任等。制定相关测试、鉴定标准。二手家电在流入交易市场前应经过第三方测试通过,严禁超过使用年限、存在质量隐患和性能严重下降的二手家电继续销售。并从消费者保护法等角度,明确二手家电的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责任主体和服务要求。采用政策宣传等方式,提高消费者警惕意识以及鉴别能力,强化消费者主动报废“超龄”家电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