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临2019-07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25日,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来函,中船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9〕100号)。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本次重组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