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061.82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5,212,428股。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分析,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6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为135,212,428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061.82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50,708,094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7、2020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02,656.1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85,588.73元。对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假设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与2020年相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计算:
(1)较2020年度持平;
(2)较2020年度增长10%;
(3)较2020年度增长20%。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上述测算过程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中“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前景”。
四、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周期,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运营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多年以来重视经营效率和成本费用控制,未来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过程监管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预算管理,降低各项成本,细化资金使用安排,提高利润率。公司也将进一步优化各项生产管理流程,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拟公告或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或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函,如果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函,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张安平先生、王磊先生、沙玲女士、张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严建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举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9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刘雨菡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孙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
2021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0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锻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事宜。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前次实际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合锻股份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补充合锻股份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合锻股份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306.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前次募集资金中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
因此,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主要如下: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3,367.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4,061.8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