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讯 “熊孩子”“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来层出不穷,软件应用平台、网游公司则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退款。
据华商报报道,3月1日,延长县赵先生反映,12岁的儿子玩一款名为“香肠派对”的游戏,陆续充值了27000多元。1月29日,他联系游戏运营方“心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退款,2月27日被驳回。驳回原因是在提交退款申请后再2月10日有一个继续充值的记录。赵先生表示,充值12元是孩子操作,但自己并不知道,毕竟从申请到处理时效是30工作日。
3月1日,心动网络微信公众号客服回复,“我们有相对完善的退款流程,您须和未成年人沟通退款及游戏账号处理情况,确认未成年人知悉并认可这一申请,并确保未成年人自您首次申请后,不再对申请账号进行付费行为,如有再次付费充值行为,我司将不予受理您任何在先及/或在后的退款申请。”
心动网络官网显示,心动网络是国内极具知名度的游戏公司,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旗下业务涉及游戏研发运营、动画制作、偶像娱乐等多个产业。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