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玩"咸鱼之王"花5000元 豪腾天佑称退款需严格审核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封面新闻报道,河南安阳的文先生近日反映,春节期间,10岁的儿子用他的微信玩小程序游戏“咸鱼之王”,在1月7日、1月19日、1月23日和1月24日发生多笔游戏消费,累计有5442元。文先生表示,他有时会让儿子帮忙去楼下超市买东西,“可能就记住了支付密码”。这一个月来,他多次向游戏客服、平台客服申请退费未果。

  

  2月28日下午,“咸鱼之王”运营单位豪腾天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告诉记者,经查询,此前工作人员尝试通过企业微信添加文先生,以便后续进行视频审核,但发现无法添加其微信。若一直无法联系上文先生,他们会尝试电话沟通,进行后续的核实工作,“如果经核实,确认确实是未成年人进行了充值,一定会退款。”如果退费申请被拒绝,则可能存在非未**充值等情况。此前该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曾出现恶意退款情况,因此需要严格审核。

  

  官网显示,豪腾天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豪腾天佑”,旗下有疯狂泡泡捕鱼、咸鱼之王、疯狂王者等游戏。《咸鱼之王》是一款魔性搞怪画风的休闲放置挂机游戏。在游戏中,玩家将化身阿咸,指挥自家厨房里的三国咸鱼们排兵布阵,抵御邪恶咸鱼们的入侵。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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