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河南电视台《小莉帮忙》栏目报道,河南周口的夏女士今年过年的时候,老伴给了自己2万块钱,年后当孙子开学后需要缴费,才发现手机上的钱没了。夏女士追问自己11岁的孙子才知道,钱被孙子转到他的手机上玩游戏了。充值记录显示,钱基本上都充值在了“4399游戏”上面,最低的18元,多的328元。据孩子表示光充值的就有19000多元。
随后平台客服了解情况,要求让孩子的监护人加他们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并上传资料,然后进入退费流程,后续可能会跟相关部门去申请人脸采集的情况。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