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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2 证券简称:科新机电 公告编号:2015-021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份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3月 30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00,召开地点为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沱江路西段 21 号 A301 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1 日 15:00 至 2015 年 4 月 22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祯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总数为61,811,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714,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7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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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46,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61,811,3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4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846,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5 年 3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 年度审计报告》,201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90,220.3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利润 17,328,529.46 元,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667,762.6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总股本规模较小,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诉求,为使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公司拟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1,000,000 股为基数,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136,5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27,500,000 股;同时由于公司 2014 年刚扭亏为盈,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案、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同时独立董事已对续聘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黄坤律师、刘元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方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
科技创新 爱人宏业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