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华塑科技是一家专注于电池安全管理领域,集后备电池BMS、动力铅蓄电池BMS、储能锂电BMS等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电池安全管理和云平台提供商。公司形成了以H3G-TA系统、H3G-TV系统和H3G-TS系统等后备电池BMS为主,以动力铅蓄电池BMS和储能锂电BMS为辅的产品体系。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皮丘拉控股直接持有公司49.19%的股份,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宁波敦恒所持公司的4.05%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53.24%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杨冬强直接持有公司11.42%的股份,李明星直接持有公司11.42%的股份;两位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皮丘拉控股66.83%的股份,共同控制皮丘拉控股,皮丘拉控股作为控股股东控制公司53.24%表决权,两位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76.08%表决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华塑科技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显示,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5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56.50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84,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765.0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4,984.95万元。
华塑科技于2023年2月17日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1,864.58万元,计划分别用于电池安全监控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研发**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情况:
公司简介:
宝地矿业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公司经营范围为:岩石矿物测试;矿产开发及加工;房屋租赁;矿业投资;矿产品、钢材的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宝地投资持有宝地矿业28,2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47.00%,为宝地矿业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持有新矿投资集团100.00%的股权,为新矿投资集团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通过宝地投资、金源矿冶合计间接持有宝地矿业42,0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70.00%,为宝地矿业间接控股股东。同时,新疆国资委通过凯迪投资、国有基金、金投资管分别间接控制公司3.92%、2.45%、0.98%的股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疆国资委通过新疆地矿投资集团、凯迪投资、国有基金、金投资管合计控制宝地矿业77.35%的股权,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宝地矿业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宝地矿业**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显示,根据4.38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87,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55.1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81,444.81万元。
宝地矿业于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宝地矿业**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81,444.81万元,计划分别用于新疆天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松湖铁矿150万吨/年采选改扩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