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透露,昊华能源(60110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2月16日在北京金融法院迎来一批开庭审理。
昊华能源因2015年至2018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据此,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并在2019年12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相应损失。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索赔。
赵敬国律师表示,2月16日的昊华能源索赔案为程序性庭审,法院裁定案件合并审理,目前已有示范性判决且已上传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对后续投资者索赔具有重要参考作用。后续此类案件将会加快审理。虽然目前仍是一审判决,昊华能源在一审之后上诉期内可以上诉;如果未上诉,示范性判决即生效,后续案件将按照示范性判决加快处理。
关于投资者损失认定方面,赵敬国律师透露:“在示范性判决中,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定损失,在此基础上,法院酌定应予扣减非系统性风险20%比例。”
无独有偶。在16日,亿阳信通(现“ST信通”,60028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也迎来一批开庭,同样为程序性庭审,法院裁定合并审理,目前本案还未判决。
赵敬国律师表示,凡于2016年1月8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买入ST信通股票,并在2017年12月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符合公司索赔征集条件。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根据ST信通此前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合计收到617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其中14人撤诉,其余603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约为2.67亿元,目前均处于尚未开庭审理状态,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损益所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