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1日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徐处〔2023〕042021000866号)显示,3M中国有限公司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主要违法事实为虚假宣传、生产不合格产品、多收价款。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司没收违法所得0.894760万元,罚款36.35486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生产。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月18日。
中国经济网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3M中国有限公司为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3M Hong Kong Limited全资子公司。
官网显示,3M公司创建于1902年,全球总部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圣保罗市。100多年以来,3M开发了六万多种产品,从家庭用品到医疗产品,从运输、建筑到商业、教育和电子、通信等各个领域。3M中国于1984年11月在中国注册成立,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外成立的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截止目前,3M公司建立了9个生产基地、20个办事处、4个技术中心和1个研发中心,员工近800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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