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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4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6,000 万元整,购买一款理财产品,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提升 91 天
2、产品代码:2171151426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5、交易起息日:2015 年 04 月 13 日
6、交易到期日:2015 年 07 月 13 日
7、实际理财天数:91 天
8、购买理财产品金额:陆仟万元整(RMB 6,000 万元)
9、投资收益率:5.100%(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12、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四)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五)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销售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交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六)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七)信息传递风险:交通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到期兑付、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九)在最不利情况下,如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仅按产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向客户计付理财收益;如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理财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实现按产品合同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如有)计算的收益,甚至投资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13、应对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自有闲置资金,风险可控,主要是购买保本型、低风险产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四、公司在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 年 4 月 15 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歙县支行签署《徽商银行智慧理财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以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徽商银行智慧理财‘本利盈’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140125)”,该理财产品起息日:2014 年 4月 16 日,产品到期日:2014 年 7 月 16 日,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4.8%/年(扣除所有相关费用后)。截至 2014 年 7 月 16 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359,013.70 元,本金及利息合计共 30,359,013.70 元(叁仟零叁拾伍万玖仟零壹拾叁元柒角整),已经汇入到公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7 月 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3)。
2、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通过交通银行黄山分行营业部,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6,000 万元(陆仟万元)整,购买 “蕴通财富日增利 154 天”,该理财产品投资起始日:2014 年 7 月 14 日,产品投资到期日:2014 年 12 月 15日,实际理财天数:154 天,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5.000%/年(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16 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265,753.42 元,本金及利息合计共 61,265,753.42 元(大写:陆仟壹佰贰拾陆万伍仟柒佰伍拾叁圆肆角贰分),已经汇入到公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 2014年 12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
3、2015 年 4 月 1 日,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使用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 10,000 万元(壹亿元)整,购买“领汇财富慧得利”,该理财产品交易起息日:2015 年 4 月 1 日,交易到期日:2015 年 6 月 29 日,实际理财天数:89 天,产品投资收益率:4.8%(已扣除销售费、托管费等相关费用)。该理财产品目前尚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15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独立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保证理财投资的资金安全。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用于投资金融机构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
3、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