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是A股市场的一项交易规则。按照这个规则,投资者可以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对证券市场上可交易的证券进行集中报价,然后交易所会对所有的有效买卖报价单进行一次性撮合成交。
无论是沪市还是深市,集合竞价按时间的不同都可分为开盘集合竞价和收盘集合竞价。
开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9:25。其中9:15—9:20为既可以申报又可以撤销申报的时间,所以此时出现的申报单,可能并不是真实的申报单,因为随时都可能被撤销。
而9:20—9:25为只能申报不能撤销的集合竞价时间,由于报价单不能撤销,所以这个时间段的有效报价单无疑都是真实的。此时的报价单如果没能在集合竞价中成交,那就只有在开盘之后才能撤单了。
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是在下午的14:57—15:00。这个时间段的报价单,也是不能撤销的。
集合竞价的规则,是把所有的有效报价单进行一次性撮合成交,然而由于对一只证券进行报价的投资者来自五湖四海,互不认识,不可能达成默契给出一个统一的报价,因此无论是想要买的还是想要卖的,都会出现各种报价,这个时候按什么价格成交呢?为此,设定了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这个成交价必须是成交量最大的价格。比如一只股票在集合竞价的时间段内,卖方在10.1元、10.2元和10.3元的报价单分别有1000手、2000手和3000手,而买方在10.1元、10.2元和10.3元的报价单分别有3000手、2000手和1000手,此时成交量最大的就是10.2元的报价单,这个价格也将成为集合竞价的基准成交价。
第二个条件就是高于基准成交价的所有买入申报单和低于基准成交价的所有卖出申报单都能成交。比如上方例子中的1000手10.3元的买方报价单和1000手10.1元的卖方报价单都能全部成交。这个条件中体现了价格优先的原则。
第三个条件为与基准成交价相同的报价单,至少有一方可以全部成交。比如上方的例子中,10.2元的买卖报价单都能全部成交,可如果把10.2元的卖方报价单由2000手改成1500手,那么这1500手都能成交,但10.2元的2000手买方报价单,其中有500手就不能成交了。
如果与基准成交价相同的报价单中有一方不能全部成交,那么谁能成交谁不能成交,就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即按照报价单申报的时间顺序依次成交,直到将另一方的报价单成交完为止。
此外,在集合竞价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多个成交量最大的价格。比如上方的例子中,卖方在10.1元的报价单如果有2000手,那么成交量就跟10.2元的一样了,但集合竞价中是不能出现两个基准成交价的。
针对这种情况,沪深两市的处理方法有些不一样。沪市会以这几个申报价的中间价作为最终的基准成交价,而深市则会以最靠近上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的申报价作为基准成交价。
以上就是集合竞价的时间和成交规则,大家是否看明白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