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2日讯 新湖中宝(600208.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截至今日收盘,新湖中宝报2.73元,涨幅0.00%。
新湖中宝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通知,2023年2月21日,新湖集团与向衢州市新安财通智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安财通”)签署了《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新湖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新安财通转让其所持有的新湖中宝859,934,3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转让价格为2.64元/股(未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日新湖中宝收盘价的9折),转让价款合计现金人民币2,270,226,552元。
上述转让完成后,新湖中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新湖集团将直接持有新湖中宝1,926,975,870股股份,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22.41%,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湖中宝4,049,269,556股股份,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47.09%;新安财通将直接持有新湖中宝859,934,300股股份,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10.00%。
新湖中宝表示,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81.30%,完成上述股份转让需新湖集团对部分质押股份做出解质押安排。本次权益变动需经相关部门合规性审核通过后,方能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