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股票 (福耀玻璃上市24年 回报投资者分红大于募资)

如今,在证监会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培养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出发,引导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机制,强化回报意识,陆续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等政策的促进下,上述乱相已有了极大改观。

在2018年2月,上交所曾组织召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指出沪市上市公司目前已形成以福耀玻璃(600660,SH)等为代表的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成为沪市稳定运行和投资者回报的压舱石。

福耀玻璃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将再次推出“10派7.5元”的分红方案。在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福耀玻璃也介绍,自1993年6月上市至今的24年时间内,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07.67亿元,股票股利约14.06亿元,“真正实现分红大于募集资金”。

面对繁复多变的市场情况和外界的诸多“诱惑”,福耀玻璃能长期坚持高比例分红,显然殊为不易。

“能够做到这些,关键在于心静。”5月4日,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专访时表示:“这么多年,我在福耀玻璃始终坚持,一是管住管理层,不能炒作公司股票;其次是尊重新老股东;第三是把公司管好,寻求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最大化。”

“我会管住自己,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企业。”曹德旺说:“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该分红的分红,不分红的拿去再投资。”

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接受每经专访

在国际上成熟的资本市场中,现金分红历来被视为上市公司分配剩余利润,回报股东的重要方式。

对投资者来说,能够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上,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同步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是实现投资回报、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上市公司来说,现金分红不仅可以提升自身形象,体现公司良好的经营状况,也是对公司财务真实性的最好证明。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参加一次会议时也指出:“上市公司可以基于长远发展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暂不分红,但不应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从国际经验看,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往往是上市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定的信号。”

这正是对福耀玻璃的写照。有券商曾在2018年5月发布的研报中介绍,经统计分析A股上市5年以上的汽车公司,福耀玻璃在十年周期称雄“优质奶牛型”企业,十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正。

在2017年年报中,福耀玻璃再次推出了“10派7.5元”的分红方案。

福耀玻璃2017年年报截图

这是自2014年起,公司连续第4年实施“10派7.5元”的高分红政策。2014年,福耀玻璃现金分红的数额为15.02亿元,2015年至2017年则均为18.81亿元,近4年累计分红数额超71亿元,占相应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67.68%、72.21%、59.84%和59.75%。

同时,对于今后的分红情况,福耀玻璃也已做出安排。在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中,《关于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已获表决通过。

福耀玻璃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也介绍,自1993年6月上市至今的24年时间内,福耀玻璃已累计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107.67亿元,股票股利14.06亿元,占累计至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4.41亿元的62.61%。而截至2016年度,福耀玻璃在大陆资本市场通过配股、增发,共募集资金74.22亿元(不含发行费用),“真正实现分红大于募集资金”。

能够摒弃外界“诱惑”,坚守内心准则,拒绝短期利益,坚持长期回报股东,曹德旺自然曾深入思考过自己的做法。

“这么多年来,我在福耀玻璃始终坚持几点,一是管住管理层,管理层不能和外面的人‘勾结’或是采取其他手段炒作公司股票;其次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始终如一地尊重新老股东;第三是把公司管好,寻求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最大化。”曹德旺说:“而我们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些事情,关键就在于心静。”

支撑着福耀玻璃长期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的,首先无疑是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

2017年,福耀玻璃实现营收187.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0%;实现利润总额约36.8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2%,但主要是受到人民币升值影响,汇兑损失所致,若扣除此因素,2017年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7.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4%。此外,福耀玻璃在2017年年报中也指出,公司财务指标稳健,近3年的盈利指标均呈现上涨趋势。

但在A股市场,利润有盈余、现金流充沛,本可选择分红却长期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也不鲜见,不少企业将资金折腾于低效投资中,最终并未获得预期收益,也使股东丧失了及时分享企业经营成果的可能。

显然,仅从理论上而言,一家上市公司采取何种分红政策,应取决于其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与机会成本的相对大小。如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能高于资金的机会成本,则无疑应将资金投入后续项目而非选择分红,反之则应加大分红力度,而非用于后续投资。

但事实上,对任何一家企业的掌舵者而言,需在当时当地的经营条件下,判断抉择如何使用资金才能实现效益的最大化,这并非易事。

而能够做到企业发展与高比例现金分红两不误,曹德旺显然自有其独到之处。

对曹德旺而言,企业发展仍是其优先考虑的问题。“重心放在企业发展战略上。我早期也没有分红,没有钱,只能赚了钱再去投资。后面在解决了投资资本的问题之后,才能开始分红。现在分完红之后,我每年的现金流还是很健康,有十几、二十亿的资金可以用于再投资,支持技术改造等方面。”曹德旺说。

在他看来,是否分红的关键因素取决于企业再投资的欲望,以及是否有实际项目可供投资。“不能简单地以分红不分红来评价企业做得好不好,这不是关键问题,关键是看企业的增长是否具有持续性。如果企业没有分红,那么其资金的再投入上,是否能从项目中受益、能受益到什么样的程度,这才是关键问题。”

福耀玻璃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截图

早在2012年,证监会就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随着上市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更是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

2013年,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交所负责人当时表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回报的基础,“投资者提供资金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现金回报天经地义”。此外,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相对稳定、可预期的现金回报,不仅是证券这一金融资产的基本属性,也是经典理论中股票合理定价与估值的关键因素。成熟市场经验已经证明,只有建立了有效、稳定的上市公司分红机制,才能吸引以获取稳定分红收益加合理资本利得为目标的长期资金类机构投资者,市场估值才会相对合理、稳健。

“部分投资者(希望)最好今天买了股票明天就涨停了,第二天卖了他就赚了。你如果做不到,至少也得涨百分之三、百分之五,但股票每天这样涨,可能吗?不可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股东、投资者逼着上市公司出题材、讲故事、弄虚作假。”曹德旺说。

对此,**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也曾撰文指出:个人投资者应该把股利支付率、分红率和市盈率作为选择股票投资的标准。只要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分红政策不发生负面变化,长期持有高股利支付率和分红率而市盈率较低的股票,不论股价如何变动,投资者都会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资本市场的有些现象让我担忧,不讲究股票质地,只看股票的故事性,能够成为妖股就最好。今天买进明天卖出,大家都赚到钱,但企业没赚到钱的话有什么用?”曹德旺说道。

刘姝威在上述文章中也指出,建立中国股市的目的是为实业发展提供直接融资,上市公司用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应该用制度促进上市公司踏踏实实地做好主业,努力提高盈利能力,为投资者创造更高的投资收益”。

显然,资本市场需要更多类似福耀玻璃这般拒绝短期利益,坚持长期高比例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优质上市公司。

在2018年2月上交所组织召开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专项说明会上,也介绍沪市上市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国神华、福耀玻璃等为代表的持续高比例现金分红群体,成为沪市稳定运行和投资者回报的压舱石。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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