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康强电子,股票代码:0021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3、经向公司各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回复情况如下:
(1)宁波司麦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项丽君均回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2)宁波普利赛思电子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复:
“经核实,我方正在筹划转让所持贵司股权的事宜。截至目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未形成具体方案,我方尚未与任何一家投资人签订意向性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外,我方不存在涉及你公司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其他事项;除贵司已公告的我方所持贵司股份被动减持之外,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司麦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任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项丽君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筹划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根据2019年3月26日新修订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规定,公司不需要对2019年1-6月的经营业绩进行预计。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