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5日讯 “熊孩子”“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来层出不穷。
据河南电视台《大参考》栏目报道,平顶山居民吴女士表示,“我拿着我的手机去买东西,扫码付款,发现里面显示说余额不足。我说我从来没有用过钱,怎么可能余额不足了呢,我就查我的手机银行,发现从1月26号到1月30号这中间有十几笔消费,往腾讯游戏公司里充值1296元就充值了十几笔。(记者:两个孩子加到一块大概花了多少钱)差不多26000多吧。”从明细查询里可以看到,绝大多数金额都打给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游戏公司。
“(记者:那现在怎么解决的这个问题)第一次给我发过来,26000多只赔我2200多块钱。他们什么说法也没给我,我一打电话工作人员就跟我说,如果你不同意这个钱的话,你可以拒收。然后你再重新填写一下,所以我就很无奈,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吴女士说。针对吴女士反映的问题,腾讯游戏官方表示会进一步的核实并尽快处理。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