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方大特钢发布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155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其中,首次授予1790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305%,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3.05%;预留36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95%,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6.95%。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123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营销、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4.29元/股。
对于激励计划的业绩条件,方大特钢拟在2022-2023年的2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同时,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与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根据草案,首次授予的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为2022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70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为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0%,且不低于同行业对标公司同期70分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
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方大特钢表示,主要是为了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才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