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不是利好。股票质押回购是指资本参与人以股权质押获得资金,并同意在未来回购质押股权的活动。质押回购是指当股东需要资金但不想出售股票,因此,他们以质押的形式获得资金,并在一定期限内赎回,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债券参与质押式回购的条件
1、自然人、法人在公司开户,应当有广发证券指定的上海证券账户和在广发证券注册的深圳证券账户;
2、客户开户信息完整,账户规范,不存在公司洗钱嫌疑;
3、已办理结算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
4、证券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信用账户的净资产);
5、客户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行为;
6、公司认为不存在影响客户偿付能力的情况;
7、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以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申请首次交易时,应提供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