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相比普通股,可以优先享有某些权利,主要就表现在股息领取优先权和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两个方面。股息优先领取权,是指当股东大会决定要分配股息时,可以按照事先固定的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领取股息;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是指当股票公司因为破产或解散清算时,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优先股可以优先分配。
优先股的特点:
(1)优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不会随着公司的盈利情况而改变,也不参与公司普通股的分红。
(2)优先股相比于普通股,可以优先领取股息,也就是说,优先股东优先于普通股东领取股息。
(3)优先股的权利小,范围小,仅在与优先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时具有表决权。
股票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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