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消息,国光电器公告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75,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原来已审批的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78,000.00 万元,增加后的 78,00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并已分别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凤凰北路证券营业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