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3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前,广汇物流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4月2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8月30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2024年9月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约2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利润总额约6.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8.52%。
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约2.65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利润总额约5559.7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98%。
中国证监会对广汇物流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涉及的个人包括杨铁军、赵强、刘栋等,分别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并有部分人员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