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了《扬州市老年人优待条例》,这一条例开创性地成为全国首部专注于老年人优待的地方性法规,并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条例》中涵盖了多项针对老年人的优待措施,其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为应对老年人患病住院的情况,条例鼓励并支持用人单位为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负有赡养、扶养责任的家庭成员提供工作上的便利与调整。具体而言,老年人住院期间,其子女每年可享有累计不少于五天的带薪护理假,此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且不影响其职位晋升或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