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金貔貅”·2024第五届银保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发表致辞。
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份《意见》被视为保险业的第三版“国十条”,体现了国务院对保险业发展的重视。此前2006年和2014年国务院两个“国十条”的发布,均对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谈及第三版保险业“国十条”时,魏迎宁对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做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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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新蓝图:高质量发展下的民生保障与创新策略
为实现高质量发展,需明确几项具体任务。魏迎宁提到几个重要任务:服务民生保障,涵盖丰富巨灾保险供给、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提升健康保险的服务水平,以及完善普惠保险体系等。
文件之所以强调丰富巨灾保险,正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陆家嘴论坛上所言,即在全球范围内,重大灾害事故的补偿中,保险承担的比例高达40%,而我国仅为10%左右,凸显出保险补偿功能的巨大潜力尚未充分发挥。
回溯多年以前,5.12汶川地震损失中由保险补偿的比例很低。主要归因于,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地震被列为除外责任,不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地震属于巨灾风险,应当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补偿地震、洪水、台风等巨灾损失。汶川地震发生后,保险业一直在探索、试点巨灾保险制度,取得了一定经验。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才能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时,发挥保险的补偿职能。
第二方面的重点在于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即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面对老年人口激增的现实挑战,养老问题的妥善解决显得尤为迫切。养老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构成: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其普及率较高,覆盖约10亿人口,但待遇水平相对较低;其次,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尽管待遇不低,起到了补充作用,但参与度有限,主要面向职工,且需单位建立,许多单位尚未设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最后,是第三支柱,即个人养老金融,涵盖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养老储蓄及以房养老等多种形式。这一领域发展潜力巨大,产品种类繁多,允许个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自主选择,是有效解决养老问题的关键所在,需加大力度予以推进。
在关于医疗保险的阐述中指出,当前我国卫生费用总支出中,政府支出和个人支出均占比约26%-27%,而社会支出则占据了约46%的份额,此部分主要由医疗保险承担。对于个人而言,医疗费用负担相对较重。他进一步分析,从卫生费用总支出的角度来看,商业健康保险赔款所占比例仅约为5%,这一比例的提升是降低个人医疗负担的关键。健康保险需通过丰富产品种类、优化服务质量以及增强吸引力来推动其进一步发展。
具体而言,健康保险应在结算效率、长期护理保险以及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加强探索。例如,提高就医费用的快速结算能力,以便被保险人能够及时获得赔付;发展针对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的长期护理保险;将尚未纳入国家基本医保的新药、新设备纳入商业健康保险的报销范围;同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的深度融合,确保每个购买健康保险的人都能享受到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魏迎宁还强调了普惠型保险体系的建设。农业保险、惠民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均属于普惠型保险范畴,而这些保险产品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有利于推动普惠保险在更广泛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另外,为了更有效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需要着重关注其风险管理、保障需求、融资需求、科技创新、现代产业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需求。在此过程中,需要与时俱进,树立大保险观念。包括保险理论和保险技术的创新,以适应新的风险特征和市场需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特别是国家战略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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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利率时代新策略:产品创新、财富规划与形象重塑
魏迎宁还对银保合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销售对保险业来说一直是重要课题。最主要的销售渠道是个人代理人和银行。保险个人代理人已由鼎盛时期的九百余万人减至当前的不足三百万人,但人均产能与整体绩效提高了。在此情境下,银行渠道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1 3”限制的解除,银行与保险行业的合作空间显著扩大,双方均迎来了更多市场机遇,预示着银保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面对当前低利率环境对保险业传统定价模式的挑战,魏迎宁强调,推动产品创新与升级,尤其是发展具有浮动收益特性的保险产品,如分红险等,是应对之策。同时,他提及应充分发挥人寿保险在家庭保障与财富传承方面的独特功能,并指出银行在提供理财服务时,应综合考虑客户需求,不仅限于保险产品,而应进行整体财富规划。
此外,魏迎宁还引用了国务院相关政策文件中的表述,“积极培育中国特色保险文化,塑造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业良好形象。”他分析,尽管保险业形象已有所改善,但仍需进一步努力以缩小与银行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差距。在此过程中,保险销售人员作为客户直接接触的保险业人员,其形象塑造尤为关键。同时,银行作为保险业的重要合作伙伴,作为保险的销售渠道,亦需共同参与到这一形象建设工作中来。
最后,魏迎宁就“报行合一”政策的影响进行了阐述。该政策要求保险公司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应当与产品定价的预定费用率保持一致,以避免因实际支出超出预定费用而导致风险。实施后,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有所降低,据估计降幅约为30%。这一调整有助于提升保险业的效益水平,防范潜在风险,同时也是银行与保险双方在利益分配上寻求平衡、实现共赢与共同发展的体现。他呼吁双方继续深化合作,以助力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