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倒闭破产清算的,股民自负盈亏。公司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维持,或者出现其他破产事由的,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股民投资股市,是具有风险性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破产就属于风险因素之一,股民不能只考虑炒股的盈利,屏蔽股市的风险。
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是:
1.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
2.拖欠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普通股股东是清偿的最后一个。
但是如果公司能够进行重组或者说有其它的公司来接手破产公司,那么你的股票还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会重组,不会让你亏得一无所有的。
股份公司破产条件如下: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债务人或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债务人有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1.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通知和公告;
3.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破产债权;
5.拨付破产费用;
6.破产清算结束报告;
7.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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