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证券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证券时应支付各种费用和税收,这些费用按收
取机构可分为证券商费用、交易场所费用和国家税收。目前,投资者在我国券商
交易上交所和深交所挂牌的A股、基金、债券时,需交纳的各项费用主要有:委
托费、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
1.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交易上海
股票、基金时,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交易
深圳股票、基金时,券商按1元收费.
2.佣金: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上海股票、基金
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点五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基金成交
佣金起点为10元;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深圳基金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
分之三收取佣金;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大宗
交易可适当降低。
3.印花税: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
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四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
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4.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
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
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此费用按
成交股票数量(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5.转托管费:这是办理深圳股票、基金转托管业务时所支付的费用。此费用按户
计算,每户办理转托管时需向转出方券商支付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