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零点有数(301169.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4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据悉,2024年1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为-2300万元至-18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简称“扣非净利润”)为-2900万元至-2400万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为-5328.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5920.3万元。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与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袁岳、总经理张军、财务总监刘升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