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4日丨张小泉(301055.SZ)公布,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根据富春控股集团提供的《告知函》所述,富春控股集团在第一时间已经与陕建保理取得联系并在积极沟通,将尽快达成和解并同步告知公司。若无法及时清偿或达成和解协议,可能导致张小泉集团质押给陕建保理的本公司1,750万股股票被强制执行或冻结。因保理合同经过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本案为陕建保理通过公证处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富春控股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尚未收到与本案相关的执行资料。
公司已督促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先生及富春控股集团积极与执行申请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化解偿债风险,如后续有进一步解决方案或其他风险,及时告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