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新动力因未及时披露因未及时就股份被拍卖情况履行信披义务,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事情的起因还要追溯到4月11日,新动力发布公告称,公司通过**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获悉,徐州法院已裁定宣告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徐州丰利”)破产。截至公告日,徐州丰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6.91%。公告称,徐州丰利破产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过直到4月30日,新动力公告收到的深交所关注函提及,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从公开渠道了解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新动力6009.72万股股票因破产清算已进入**拍卖阶段,相关拍卖信息已在阿里资产平台公示,但公司一直未披露相关事项。
关注函称,相关拍卖信息已于2024年4月20日公示,将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2024年5月14日10:00进行公开竞价。同时,关注函要求新动力说明未披露该事项的原因,并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向相关主体函询了解相关事项进展,以及公司和徐州丰利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相关事项、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对此,新动力回复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收到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发送的《关于公开拍卖部分新动力股票的告知函》,收到告知函时,公司发现徐州丰利破产管理人已经将拍卖信息公开在阿里拍卖平台。由于前期存在多次挂网后又撤回的情形,公司综合考虑上述情形后暂未使用上市公司公告形式进行披露。
此外,新动力认为,2024年4月11日在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中已包含了徐州丰利的资产处置(新动力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公司认为公司已就新动力股票处置事宜履行了信披义务。依据相关条款,拍卖结果作为及时披露事项,在上述股权拍卖完成后公司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不过,在5月23日晚间披露的监管函中,交易所认为新动力未及时就上述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监管函表示,新动力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请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主要业务为节能燃烧、污水处理、新能源相关产业建设等,是一家具备了可提供多元化环境服务能力的环保企业。
近年来,公司深陷亏损泥淖难以自拔。数据表明,2021—2023年分别实现营收1.76亿、1.87亿和2.03亿;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2.67亿、-8679.51万和-6999.78万。
鉴于新动力连年亏损,深交所要求其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是否发生变化,并说明徐州丰利破产清算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制及后续安排、董事会席位及后续调整安排等,以及徐州丰利破产清算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新动力5月1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5月13日10时至5月14日10时止(**的除外),徐州丰利所持有新动力6009.72万股**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3%)拍卖已成交。
新动力称,**拍卖事项完成并股权变更过户后,控股股东徐州丰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6.91%变更为14.38%。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