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财经5月23日讯 4月29日,张小泉发布的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净利双双下滑。5月10日,公司实控人张国标、张樟生被列为被执行人且被限制消费持续引发市场关注。种种原因导致张小泉于5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
2023年,张小泉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同比下降1.82%;净利润为2511.83万元,同比下降39.48%;扣非净利润为2026.66万元,同比下降42.69%;公司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已连续两年大幅下滑。
对此,深交所要求张小泉结合近两年行业竞争状况、业务开展情况、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情况、报告期内毛利率、期间费用变动情况、各主要产品销售量和销售单价变动情况、产品更新及新产品销售情况等,量化分析公司净利润、扣非净利润连续两年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趋势是否仍将持续。
分季度来看,张小泉第四季度净利润暴增超33倍引深交所关注。
2023年各季度,张小泉营业收入分别为1.91亿元、1.82亿元、1.92亿元和2.4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47.42万元、-212.62万元、292.35万元和1584.6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7.74万元、3109.14万元、-948.54万元和7489.10万元。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27%,净利润同比增长3323.56%。
对此,深交所要求张小泉分析说明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环比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说明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是否与当季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不一致的,分析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值得关注的是,张小泉5月1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张国标、实控人兼董事长张樟生因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同时二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公告显示,富春控股集团、张国标、张樟生因对网营物联(杨凌)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营物联杨凌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支行签订的3亿元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因网营物联杨凌公司未偿还债务,富春控股集团、张国标、张樟生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同时张国标、张樟生等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张小泉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专项意见认为,若前述债权债务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实控人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未来公司可能会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除此之外,张小泉还因另一起借款纠纷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年报显示,截至2024年3月20日,张小泉控股股东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小泉集团”)已质押99.90%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小泉集团向西安大明宫雁塔购物广场借款1.28亿元,因张小泉集团尚未偿还债务,张小泉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富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控股集团”)、张小泉实控人张国标、张樟生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在年报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张小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为张小泉集团、富春控股集团、张国标、张樟生及其关联方提供借款、为其债务提供担保、资金被实控人关联方占用的情况。若存在,请说明详细情况,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张小泉另需核查并说明,前述两项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事宜的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张小泉集团、富春控股集团、张国标、张樟生的债务责任是否被解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措施,是否仍为被执行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张小泉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执行的风险,公司是否仍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