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17日讯 药明康德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了解到,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投票通过向众议院报告一项编号为 H.R.8333的立法草案,该草案为此前编号为 H.R.7085 的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
公告显示,该草案的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除此前针对药明康德的各种指称;以及增加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祖父”条款),即豁免在拟议限制性条款生效前签订的现有合同。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H.R.8333 草案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名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
药明康德称,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公司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公司亦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药明康德还表示,在未来数月中,H.R.8333 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公司将与咨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进行中的 H.R.8333 草案以及经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于2024年3月6日投票通过的编号为S.3558 的立法草案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H.R.8333草案及S.3558草案的内容需要达成一致且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