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3日丨吉盛集团控股(08133.HK)宣布,自2024年5月14日起,罗剑辉由于彼需较多时间兼顾其个人事务,故辞任公司公司秘书、根据联交所GEM上市规则第5.24条项下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代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公司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同日宣布,黄嘉华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表以代替罗剑辉,自2024年5月14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