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13日丨前海健康(00911.HK)发布公告,2024年5月6日,公司一家附属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7日发出的举证通知书(“通知书”)。该主体事项涉及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志成伟业有限公司(“志成伟业”)的一名供应商(“供应商”)、志成伟业及公司的合约纠纷,内容有关指控未履行若干采购合约及担保函的付款义务。
所指控的申索与志成伟业于2022年6月及7月期间向供应商下达的若干电子零件采购订单有关。占采购价格20%的按金已支付,所指控金额为志成伟业向集团交付产品前应支付的采购价格结余。
有关采购合约项下的交易及相关延迟履行采购责任的资料已于公司2023年年报的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披露,而集团当时已解释导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提亏损合约拨备约9300万港元的情况。
订立相关采购合约时,相关产品以低于当时市场价格的价格采购。然而,于采购后,由于相关电子零件产品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志成伟业认为将先前以较高采购价格购买的相关电子零件产品收货并以较低的售价出售不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因此,志成伟业暂时停止根据采购合约完成相关产品的采购(包括支付采购价格的结余及收货)。
与指控相反,集团不时与供应商就付款及接收产品的时间安排进行讨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公布日期,公司就相关采购合约支付合共约1400万美元的结余款项;而供应商已向集团交付与公司所付结余款项相应数量的产品;且该等产品的部分已出售给集团的客户。
在收到通知书后及直至本公布日期,公司一直积极与供应商联系,解决合约纠纷及达成和解。与此同时,集团正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其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如有必要,将积极应对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