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4月29日丨华新环保(301265.SZ)公布,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在有色金属领域的发展,延伸产业链,逐步实现多产业横向融合与多赛道协同发展,公司(“华新环保”或“乙方”)与枞阳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年产5万吨再生阴极铜及稀有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亿元(含流动资金),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亿元。由甲方支持华新环保在枞阳县经开区新楼园区开展项目投资,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围绕枞阳县经开区新楼园区产业,延伸华新环保产业链,促进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由公司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控股子公司将在《投资协议书》签订后设立。
公司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项目公司设立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项目公司设立相关的文件。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合理规划调整,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